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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朝阳路上</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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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转一篇关于方舟子的旧文：不要学术腐败，也不要麦卡锡</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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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un, 05 Sep 2010 18:31:26 +0000</pubDate>
		<dc:creator>piner</dc:creator>
				<category><![CDATA[未分类]]></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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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不要学术腐败，也不要麦卡锡 ——对方舟子与于建嵘之争的反思 还原真相：于建嵘、方舟子到底争什么？ 10月8日，新语丝网站在头条发布文章，标题即为《学术界罕见的骗局：评于建嵘的成名之路》。文章声称：“越来越多的事实，甚至铁一样的事实都证明”，于建嵘利用人们对浮躁学风的痛恨和对实地调研的迫切需要，“在做了有限的调研后，做的更多的竟然是大肆编造和炒作。也可以说是三分调研，七分编造，十分炒作。”并且强调，这种打着调研幌子的编造“无疑是更危险，更为可怕的，因为它比书斋里的编造更有欺骗性。” 有哪些“事实”或者说“铁的事实”呢？文章列举了如下诸端： 1.于建嵘对外自称研究员，实际上只是副研究员； 2.据“新华社的资深记者W先生”查证，于建嵘在“农民有组织抗争”的课题研究中赞颂的一些湖南省衡阳县维权农民的道德操守可疑，其中至少有4人曾有劣迹或坐牢； 3.在两项专题研究中，于建嵘自己公布的调查量在一定时间内显然是不可能完成的； 4.于建嵘公布的一份在哈佛大学的演讲稿字数过万，在时间限制、需要翻译的前提下不可能讲这么长，显然并非原稿。 文章据此断言：于建嵘的所谓调研比美女作家用身体写作、芙蓉姐姐自暴其丑还要不堪，“对她们的成名，我们并无多少反感，因为炒作做在了明处，她们境界虽低但起码没有骗人。”而于建嵘的情况则很不同，“他在调研的幌子下编造、炒作，欺骗了学术界，欺骗了社会，其隐蔽性和胆子之大都是学术界少见的。” 新语丝的这篇头条文章，无疑远远超出了学术争论的范畴。正如有些网友已经指出的，学术争论要争的，是彼此的方法优劣、论证是否严密、论据来源是否可靠、数据是否有效，等等。新语丝的文章并没有就这些学术层面的问题与于建嵘商榷，而着力渲染于建嵘的“罕见的骗局”；而其支持“罕见的骗局”的全部“事实”或者说“铁的事实”，却不过是上述四点质疑。但质疑终究只是质疑而已，最多只能说明于建嵘的材料“可能有问题”，而不足以构成“事实”，更不足以构成“铁的事实”来佐证“学术界罕见的骗局”这一指控。更何况四点质疑本身能否站住脚，也是大成问题的。 文章出手如此凶狠，加以于建嵘本来就是公众人物，不可能不激起强烈反响。次日，即有读者陈愚致函新语丝为于建嵘辩诬。陈愚曾于2003年夏到于建嵘调查的h县做过调查，调查报告见诸《南风窗》杂志，题为《农村的危机与希望》。陈愚以其亲见亲历证明“严晋”和新华社某“资深”记者如何把维权英雄丑化成惟利是图的小人，进而质问：“严晋”其他的那些证据，还有多少可靠的？陈愚特别提醒新语丝注意这样的背景：“于建嵘在h县已成为非常敏感的人物，他过去对农民的帮助，让不少腐败的基层干部头疼不已。所以有严晋这类东西的文章，是不奇怪的。”他并对新语丝发表“严晋”这样“不负责任”的文章表示不满。 与此同时，于建嵘也致函新语丝，以平和的语气，对“严晋”的四点质疑逐一回应： 1.中国社科院颁发的工作证在其职务一栏上标明为“研究员”； 2.怀疑“新华社的资深记者”或其他人把维权农民说成是地痞流氓的真实性和道德操守； 3.说明两项调查专题研究中的一项，为对中央某媒体的电脑储存的电话和音讯资料进行的模型分析，耗时不多，另一项则保存有分类处理的记录； 4.哈佛大学的演讲为中文演讲。 于建嵘最后声明：“我认为‘严晋’用道听途说和主观推测来攻击我的人格，是真正的‘肆意妄为’。”为此要求新语丝“根据法律和职业操守来处理这起恶意攻击事件”。 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于建嵘还把他新完成的专著《当代中国农民的维权抗争——湖南衡阳考察》随信寄给了方舟子。在这部57万字的著作里，不仅有他的研究报告，还有他从2000年至今的调查访谈笔录及各级法院的判决和广大农民写的各类材料。他后来声称，他这么做是因为他相信方舟子受过教育并有起码良知，因此不难对衡阳县维权农民是不是“严晋”之流描写的“地痞流氓”做出一个基本判断。 事态至此应该说比较清楚了，于建嵘的学术研究不能说白璧无瑕，可以质疑，可以讨论，可以批评。于建嵘没有理由拒绝学术批评。但具体到新语丝“学术界罕见的骗局”一文，如前所述，显然不属于学术争论范畴。一方面无限上纲，全盘否定于建嵘学问和人格；一方面并无任何公认有效的证据来支持自己对于建嵘的定罪。尤堪玩味的是，所谓“严晋”只是一个化名，作者真实身份迄今云遮雾罩，显见作者不敢对文章负责。新语丝的这篇头条文章因此不可能具有学术意义，“罕见的骗局”这个标题本身就说明文章讨论的问题不是学术问题而完全是道德和法律问题。文章是篇不折不扣的谤文，是以法官的身份对于建嵘进行道德审判。这种情况下，作为受害者的于建嵘要向新语丝讨个说法，是合乎逻辑的。如果新语丝有着起码的理性，这时就应该察觉自己的轻率，及时向于建嵘致歉。那么风波也就不难平息了。 但新语丝没有这样做。其掌门人方舟子在“新语丝”网站发表于建嵘的函件时，加了个“方舟子按”。按语没有对“严晋”一文的主题即于建嵘是否制造“学术界罕见的骗局”做任何澄清，而是抓住于建嵘的所谓职称问题继续做文章，按为：“我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的网站见到如下公告”，“公告”把于建嵘称为“我所副研究员”。如南方周末报道所陈述的，这时方舟子又加了两句轻快的嘲讽：“这是不是意味着于建嵘现在又成了‘副研究员’了？还是连本所的人也搞不清楚他究竟是研究员还是副研究员？” 10月11日，新语丝又发表署名“也谈三农”的文章：《请于建嵘先生回答》，文章认定“严晋的怀疑是有道理的和有根据的”，而“于建嵘的回答显得力度不够，远不能让人消除怀疑，而且让人产生了新的怀疑”。接着又追问于建嵘职称真假问题。 新语丝的倾向性已是不言而喻。它非但没有就“学术界罕见的骗局”这一定罪有丝毫澄清或新的举证，反而在于建嵘及其他读者正面回应之后，纠缠个别枝节问题强化这一定罪。于建嵘终于勃然大怒，事件的性质，也终于从所谓“严晋”与于建嵘的冲突变成了方舟子与于建嵘的冲突。 三天之后即10月14日，新语丝发表了于建嵘给方舟子的私人信件：《写给杂种方舟子的信》。在这封私人信件中，于建嵘出人意料地对方舟子破口大骂。并声称：“如果你认为我的这些话伤害了你，你可以到我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我，我十分盼望用你的起诉来炒作自己。” 以一个知名学者的身份而如此叫骂，人们不能不大跌眼镜。一场以方舟子和于建嵘的恩怨非非为主题的巨大争议随即席卷中文互联网。 警惕你心中的法西斯 于建嵘与方舟子之争，是一个经典的个案，对中国的学术建设乃至社会心理的调整，都不乏警示意义。 就像打球要有边界一样，“科学打假”也要有相应规范。“科学打假”要有什么规范呢？大胆假设、小心求证在今天已经被公认为科学的一个基本原则。“科学打假”要具备正当性，前提是它本身必须是科学的。而它科学与否，一个重要的评估标准，就看它是否遵循“大胆假设，小心求证”这个基本原则。如果说“大胆假设”是“打假”一方的权利，那么“小心求证”则是“打假”一方不可推卸的责任和义务。只有大胆假设，任意定罪，而无小心求证，如果“科学打假”践行如此逻辑，它本身就是反科学的，这种反科学的所谓“科学打假”只会是无法无天的同义语，只会是构陷诽谤的同义语，最终不免蜕变为伤害无辜的利器。 从于建嵘事件来看，方舟子是典型的大胆假设，任意定罪，而并无任何“小心求证”。整个事件的核心，是于建嵘是否制造了“罕见的骗局”。而于建嵘是否制造了“罕见的骗局”，则取决于他是否如新语丝指控的那样，长期以来“大肆编造和炒作”乃至“三分调研，七分编造，十分炒作”。显然，新语丝负有对于建嵘长期以来“大肆编造和炒作”具体举证的全部义务，而不是反过来，要于建嵘自己举证——按照常识，实名举报文责自负，这时发布举报文章，还是可以理解的。但如果是蒙面举报，则无疑应特别警惕，因为这种情况下不可能文责自负，本应由原告承担的一切道德和法律责任，都只能归诸发布者，发布者就等于原告。但作为发布者的方舟子并未履行任何举证义务，只做了一点网络搜索这种简单到小学生都可以做的工作，便迫不及待地发布文章，而且在于建嵘已经寄来相关著作请求鉴别之后仍无收敛。 这种情况下，于建嵘注定要起而抗争。问题不在抗争本身，问题只在抗争的方式。于建嵘应该正大光明地抗争，并尽最大努力诉诸公堂。以攻击他人、牺牲他人为筹码给自己做秀，却无须付出任何成本，不能让这样的恶性事件一再发生。这样的恶性事件一再发生，伤人者得不到教训，学术领域的构陷之风就会愈演愈烈，学术界的棍子统治、恐怖统治就会逐渐确立。而这只会意味着科学的死亡。 没错，棍子统治、恐怖统治已经构成方舟子所谓“科学打假”的本质。我从不否认学术腐败，但我认为学术腐败并不是棍子统治、恐怖统治的理由，并不是学术界暴力话语、极权话语盛行的理由。因为极度的贫富分化，因为社会公正的极度短缺，曾经使我们丧失了耐心和韧性，我们不相信社会发展的自发秩序，而寄希望于奇迹，寄希望于个别强人发起的疾风骤雨般的社会清算，寄希望于建立在清算基础上的极权秩序，以根除腐败，实现社会公正。但结果呢？极权并不能真的根除腐败，而且极权本身比腐败可怕一万倍。 美国也有过类似的发展轨迹，美国上世纪中叶确实有过知识界的普遍左倾，这种普遍左倾甚至影响到美国的公共政策。麦卡锡主义在这种背景下应运而生。但美国人民没有因为国内左倾的增长和国际冷战的加剧而承认麦卡锡主义之为正当，麦卡锡主义很快被美国人民所否定，麦卡锡本人也为此付出巨大代价，其政治生命至此完全终结。而方舟子的麦卡锡做派现在是愈来愈明显，这样的麦卡锡做派之于学术，远比腐败之于学术要危险得多。腐败必须反对，但不能用精神暴力来反对腐败，不能用恐怖主义来反对腐败，反对腐败的重任只能寄希望于科学发展的自发秩序，只能寄希望于科学自身的纠错机制。这个问题上没有奇迹，需要的只能是耐心和韧性。学术自治、学术自由、学术民主才是最好的防腐剂！ 但遗憾的是，并非所有人都悟透了个中秘密。事实上，方舟子的表演中，很多人甚至包括知识界人士表现出了惊人的幼稚和狂热。正是这种幼稚和狂热，为方舟子准备了社会土壤，使他越来越坐大，越来越走火入魔。我曾经写过两篇批评方舟子的文章，文章一旦上网，漫骂围攻莫不尾随而至。当然会有一些漫骂围攻是方舟子的跟班所为，但有些漫骂围攻则未必是方舟子的跟班所为，而应该是一些痛恨学术腐败的普通网友的“义举”。在这些普通网友看来，有方舟子出头，有方舟子向学术腐败宣战，实在是太难得、太解恨、太痛快了。对他们来说，方舟子有如身披黑斗篷的罗宾汉或者说蝙蝠侠。他们用自己的一厢情愿尽情演绎方舟子，方舟子便成了他们的代言人，成了真理的化身，神圣不可侵犯。他们或许也不得不承认方舟子并非没有问题，但在他们看来，无论方舟子有什么问题，他的大方向没错。说实话，我不敢对这些网友的公民素质抱以乐观，平时明哲保身，漠视自己的公民责任，对身边的腐败过于优容。等到腐败日积月累终成沉疴时，仍然不是要行使自己的公民权利来制约腐败，不是经由自由、民主、法制这些常规路径来清除腐败，而是幻想奇迹，幻想借助一个世外高人替天行道，赐自己一份清明和公正。至于那位高人用什么手段清除腐败，其手段会带来什么样的后果，在他们是在所不问的。总之只要能达到清除腐败这个看起来高尚的目的，手段可以不管，代价可以不计。即便因此危及个人自由、个人权利也在所不惜，当然这个在所不惜还是有前提的，那就是不要牺牲到自己头上。一旦牺牲到自己头上，自己成了受害者，这时才会幡然醒悟。而只要没有牺牲到自己头上，只要牺牲的是别人，就会处之泰然：哦，那不过是误伤嘛，是必要的代价嘛。他们不懂或不愿换位思考，不懂或不愿设身处地为受害者着想，不懂或不愿追问加害者、制约加害者以尽可能的减少受害者。 能满足自己的道德美感，能给自己带来精神快感，这就是方舟子之于他们的意义。至于这种道德美感和精神快感会不会以牺牲他人为代价，他们是不关心的。这说到底还是一种道德上的自私。但他们并不以为是自私，他们只有崇高感，认为自己是理想主义，“反腐败还有错吗？”他们只朝这个方向去想。似乎只要有了反腐败的堂皇冠冕，一切便都是正当的，不容置疑的。当年罗兰夫人曾经感叹：“自由，自由，多少罪恶假汝名以行之。”换到今天这种特殊的语境，又何尝不可以说：“打假，打假，多少罪恶假汝名以行之。”这一则是害了方舟子，捧得愈高愈下不来，只好一条道走到黑。二则是毒化社会风气，使得暴力话语成为社会通行的准则，使个人权利、个人自由、个人尊严越来越缺乏保障，最终会为学术文化领域的极权暴政铺平道路。 这是危言耸听么？但愿吧。但是君不见，正是对魏玛时代的无能和腐败的痛恨，驱使选民把选票投给了希特勒，从而成就了纳粹暴政？正是对特权腐败的痛恨，驱使红卫兵起而造反，替野心家火中取栗，最终成就了文革暴政？ 所以，对道德美感、对精神快感的追求固然是人权的一部分。但凡事有度，对道德美感、精神快感追求过度，就会走火入魔，而沉醉于精神暴力和思想专制，这跟因追求过度快感而吸食鸦片并无二致。法西斯不在身外，法西斯就在你心中，你心中的那种道德美感、精神快感可以杀人而且可以杀人无数，这是历史早已反复证明过的，罗伯斯庇尔、波尔布特就是为道德美感和精神快感杀人的典范。这样的典范普通人当然很难企及，但普通人为道德美感和精神快感而沦为二十一世纪的红卫兵、沦为二十一世纪的冲锋队员，却并不是什么危言耸听的事。因此一方面要警惕方舟子，但另一方面，尤其要警惕自己，警惕自己心中的道德美感和精神快感。否则，为极权暴政添砖加瓦而不自知，还满以为自己很崇高、很圣洁，这种搞笑场景就免不了要屡屡重演。 方舟子的出路和学术批评的出路 我之坚持批评方舟子，不是成心跟方舟子过不去，而只是对事不对人。于方舟子本人，我从不否认其对遏制学术腐败有过贡献，这是方舟子的优势，而且也确实是学术腐败猖獗之当下中国所急需的，应该继续发扬。 怎么发扬呢？不妨话分两层。 首先，就阶段性目标而言，于建嵘是否制造了“学术界罕见的骗局”，这个方、于之争的核心问题迄今并未解决，作为原告的方舟子仍须面对，仍负有全部举证义务。这个问题不解决，方舟子所谓“科学打假”的科学性就无从谈起，不免动摇方舟子所谓“科学打假”的事业根基。而这对方舟子其实未必是坏事。这是方舟子的危机，但也可以是方舟子的转机。吸取于建嵘事件的教训，告别大胆假设、随意定罪、不肯“小心求证”的恐怖主义传统，而转到大胆假设、小心求证的科学轨道上来，方舟子所谓“科学打假”就不难重建公信，逐步走上正轨。否则虽或许可做一时之枭雄，但终将被历史所抛弃，那才是方舟子真正的悲剧。 其次，就长远目标讲，方舟子更需刮骨疗毒，调整其整体战略，以转危为安，实现可持续发展。这里不妨综合朋友意见，给方舟子一个具体的建议—— 学术批评因过于专业，本非普罗所应跻身；但普罗并非在这方面完全无能为力。作为普罗之一员，方舟子就颇有做事的空间。他完全可以借助社会组织在中国已经享有的相对宽松的发展空间，把新语丝组建为一个规范的NGO。这个规范的NGO的主要职能，是为规范的学术批评提供社会支持，提供信息发布平台。但凡哪个领域产生学术纠葛，则把相关纠葛提交与纠葛各方无利益关联的、独立的学术委员会来讨论，来评断。能得出结论更好，暂时得不出结论也不要紧，那就再讨论，需要讨论多久就讨论多久。这时方舟子不再扮演科学上帝的角色，不再裁决一切，方舟子仅仅是学术批评的联络人、协调者，并在全部过程中保持不偏不倚绝对中立的态度。 如果方舟子能采行以上二策，无异是其个人事业的根本转型，既可保持其个人事业的连续性，又避免了对自己对社会最危险的方向。这于方舟子是福音，于社会是福音，于学术发展也无疑是福音。一石三鸟，岂非善莫大焉！ 但，方舟子能实现这样的转型，做一个专业的中立的联络人、协调者，而彻底告别现在这种打打杀杀神神鬼鬼的奇幻世界吗？我没有信心，但我抱以希望。自由，还是法西斯，取决于方舟子自己的选择！ （转载自2005.12金羊网）]]></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不要学术腐败，也不要麦卡锡</p>
<p>——对方舟子与于建嵘之争的反思</p>
<p>还原真相：于建嵘、方舟子到底争什么？</p>
<p>10月8日，新语丝网站在头条发布文章，标题即为《学术界罕见的骗局：评于建嵘的成名之路》。文章声称：“越来越多的事实，甚至铁一样的事实都证明”，于建嵘利用人们对浮躁学风的痛恨和对实地调研的迫切需要，“在做了有限的调研后，做的更多的竟然是大肆编造和炒作。也可以说是三分调研，七分编造，十分炒作。”并且强调，这种打着调研幌子的编造“无疑是更危险，更为可怕的，因为它比书斋里的编造更有欺骗性。”</p>
<p>有哪些“事实”或者说“铁的事实”呢？文章列举了如下诸端：</p>
<p>1.于建嵘对外自称研究员，实际上只是副研究员；</p>
<p>2.据“新华社的资深记者W先生”查证，于建嵘在“农民有组织抗争”的课题研究中赞颂的一些湖南省衡阳县维权农民的道德操守可疑，其中至少有4人曾有劣迹或坐牢；</p>
<p>3.在两项专题研究中，于建嵘自己公布的调查量在一定时间内显然是不可能完成的；</p>
<p>4.于建嵘公布的一份在哈佛大学的演讲稿字数过万，在时间限制、需要翻译的前提下不可能讲这么长，显然并非原稿。</p>
<p>文章据此断言：于建嵘的所谓调研比美女作家用身体写作、芙蓉姐姐自暴其丑还要不堪，“对她们的成名，我们并无多少反感，因为炒作做在了明处，她们境界虽低但起码没有骗人。”而于建嵘的情况则很不同，“他在调研的幌子下编造、炒作，欺骗了学术界，欺骗了社会，其隐蔽性和胆子之大都是学术界少见的。”</p>
<p>新语丝的这篇头条文章，无疑远远超出了学术争论的范畴。正如有些网友已经指出的，学术争论要争的，是彼此的方法优劣、论证是否严密、论据来源是否可靠、数据是否有效，等等。新语丝的文章并没有就这些学术层面的问题与于建嵘商榷，而着力渲染于建嵘的“罕见的骗局”；而其支持“罕见的骗局”的全部“事实”或者说“铁的事实”，却不过是上述四点质疑。但质疑终究只是质疑而已，最多只能说明于建嵘的材料“可能有问题”，而不足以构成“事实”，更不足以构成“铁的事实”来佐证“学术界罕见的骗局”这一指控。更何况四点质疑本身能否站住脚，也是大成问题的。</p>
<p>文章出手如此凶狠，加以于建嵘本来就是公众人物，不可能不激起强烈反响。次日，即有读者陈愚致函新语丝为于建嵘辩诬。陈愚曾于2003年夏到于建嵘调查的h县做过调查，调查报告见诸《南风窗》杂志，题为《农村的危机与希望》。陈愚以其亲见亲历证明“严晋”和新华社某“资深”记者如何把维权英雄丑化成惟利是图的小人，进而质问：“严晋”其他的那些证据，还有多少可靠的？陈愚特别提醒新语丝注意这样的背景：“于建嵘在h县已成为非常敏感的人物，他过去对农民的帮助，让不少腐败的基层干部头疼不已。所以有严晋这类东西的文章，是不奇怪的。”他并对新语丝发表“严晋”这样“不负责任”的文章表示不满。</p>
<p>与此同时，于建嵘也致函新语丝，以平和的语气，对“严晋”的四点质疑逐一回应：</p>
<p>1.中国社科院颁发的工作证在其职务一栏上标明为“研究员”；</p>
<p>2.怀疑“新华社的资深记者”或其他人把维权农民说成是地痞流氓的真实性和道德操守；</p>
<p>3.说明两项调查专题研究中的一项，为对中央某媒体的电脑储存的电话和音讯资料进行的模型分析，耗时不多，另一项则保存有分类处理的记录；</p>
<p>4.哈佛大学的演讲为中文演讲。</p>
<p>于建嵘最后声明：“我认为‘严晋’用道听途说和主观推测来攻击我的人格，是真正的‘肆意妄为’。”为此要求新语丝“根据法律和职业操守来处理这起恶意攻击事件”。</p>
<p>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于建嵘还把他新完成的专著《当代中国农民的维权抗争——湖南衡阳考察》随信寄给了方舟子。在这部57万字的著作里，不仅有他的研究报告，还有他从2000年至今的调查访谈笔录及各级法院的判决和广大农民写的各类材料。他后来声称，他这么做是因为他相信方舟子受过教育并有起码良知，因此不难对衡阳县维权农民是不是“严晋”之流描写的“地痞流氓”做出一个基本判断。</p>
<p>事态至此应该说比较清楚了，于建嵘的学术研究不能说白璧无瑕，可以质疑，可以讨论，可以批评。于建嵘没有理由拒绝学术批评。但具体到新语丝“学术界罕见的骗局”一文，如前所述，显然不属于学术争论范畴。一方面无限上纲，全盘否定于建嵘学问和人格；一方面并无任何公认有效的证据来支持自己对于建嵘的定罪。尤堪玩味的是，所谓“严晋”只是一个化名，作者真实身份迄今云遮雾罩，显见作者不敢对文章负责。新语丝的这篇头条文章因此不可能具有学术意义，“罕见的骗局”这个标题本身就说明文章讨论的问题不是学术问题而完全是道德和法律问题。文章是篇不折不扣的谤文，是以法官的身份对于建嵘进行道德审判。这种情况下，作为受害者的于建嵘要向新语丝讨个说法，是合乎逻辑的。如果新语丝有着起码的理性，这时就应该察觉自己的轻率，及时向于建嵘致歉。那么风波也就不难平息了。</p>
<p>但新语丝没有这样做。其掌门人方舟子在“新语丝”网站发表于建嵘的函件时，加了个“方舟子按”。按语没有对“严晋”一文的主题即于建嵘是否制造“学术界罕见的骗局”做任何澄清，而是抓住于建嵘的所谓职称问题继续做文章，按为：“我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的网站见到如下公告”，“公告”把于建嵘称为“我所副研究员”。如南方周末报道所陈述的，这时方舟子又加了两句轻快的嘲讽：“这是不是意味着于建嵘现在又成了‘副研究员’了？还是连本所的人也搞不清楚他究竟是研究员还是副研究员？”</p>
<p>10月11日，新语丝又发表署名“也谈三农”的文章：《请于建嵘先生回答》，文章认定“严晋的怀疑是有道理的和有根据的”，而“于建嵘的回答显得力度不够，远不能让人消除怀疑，而且让人产生了新的怀疑”。接着又追问于建嵘职称真假问题。</p>
<p>新语丝的倾向性已是不言而喻。它非但没有就“学术界罕见的骗局”这一定罪有丝毫澄清或新的举证，反而在于建嵘及其他读者正面回应之后，纠缠个别枝节问题强化这一定罪。于建嵘终于勃然大怒，事件的性质，也终于从所谓“严晋”与于建嵘的冲突变成了方舟子与于建嵘的冲突。</p>
<p>三天之后即10月14日，新语丝发表了于建嵘给方舟子的私人信件：《写给杂种方舟子的信》。在这封私人信件中，于建嵘出人意料地对方舟子破口大骂。并声称：“如果你认为我的这些话伤害了你，你可以到我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我，我十分盼望用你的起诉来炒作自己。”</p>
<p>以一个知名学者的身份而如此叫骂，人们不能不大跌眼镜。一场以方舟子和于建嵘的恩怨非非为主题的巨大争议随即席卷中文互联网。</p>
<p>警惕你心中的法西斯</p>
<p>于建嵘与方舟子之争，是一个经典的个案，对中国的学术建设乃至社会心理的调整，都不乏警示意义。</p>
<p>就像打球要有边界一样，“科学打假”也要有相应规范。“科学打假”要有什么规范呢？大胆假设、小心求证在今天已经被公认为科学的一个基本原则。“科学打假”要具备正当性，前提是它本身必须是科学的。而它科学与否，一个重要的评估标准，就看它是否遵循“大胆假设，小心求证”这个基本原则。如果说“大胆假设”是“打假”一方的权利，那么“小心求证”则是“打假”一方不可推卸的责任和义务。只有大胆假设，任意定罪，而无小心求证，如果“科学打假”践行如此逻辑，它本身就是反科学的，这种反科学的所谓“科学打假”只会是无法无天的同义语，只会是构陷诽谤的同义语，最终不免蜕变为伤害无辜的利器。</p>
<p>从于建嵘事件来看，方舟子是典型的大胆假设，任意定罪，而并无任何“小心求证”。整个事件的核心，是于建嵘是否制造了“罕见的骗局”。而于建嵘是否制造了“罕见的骗局”，则取决于他是否如新语丝指控的那样，长期以来“大肆编造和炒作”乃至“三分调研，七分编造，十分炒作”。显然，新语丝负有对于建嵘长期以来“大肆编造和炒作”具体举证的全部义务，而不是反过来，要于建嵘自己举证——按照常识，实名举报文责自负，这时发布举报文章，还是可以理解的。但如果是蒙面举报，则无疑应特别警惕，因为这种情况下不可能文责自负，本应由原告承担的一切道德和法律责任，都只能归诸发布者，发布者就等于原告。但作为发布者的方舟子并未履行任何举证义务，只做了一点网络搜索这种简单到小学生都可以做的工作，便迫不及待地发布文章，而且在于建嵘已经寄来相关著作请求鉴别之后仍无收敛。</p>
<p>这种情况下，于建嵘注定要起而抗争。问题不在抗争本身，问题只在抗争的方式。于建嵘应该正大光明地抗争，并尽最大努力诉诸公堂。以攻击他人、牺牲他人为筹码给自己做秀，却无须付出任何成本，不能让这样的恶性事件一再发生。这样的恶性事件一再发生，伤人者得不到教训，学术领域的构陷之风就会愈演愈烈，学术界的棍子统治、恐怖统治就会逐渐确立。而这只会意味着科学的死亡。</p>
<p>没错，棍子统治、恐怖统治已经构成方舟子所谓“科学打假”的本质。我从不否认学术腐败，但我认为学术腐败并不是棍子统治、恐怖统治的理由，并不是学术界暴力话语、极权话语盛行的理由。因为极度的贫富分化，因为社会公正的极度短缺，曾经使我们丧失了耐心和韧性，我们不相信社会发展的自发秩序，而寄希望于奇迹，寄希望于个别强人发起的疾风骤雨般的社会清算，寄希望于建立在清算基础上的极权秩序，以根除腐败，实现社会公正。但结果呢？极权并不能真的根除腐败，而且极权本身比腐败可怕一万倍。</p>
<p>美国也有过类似的发展轨迹，美国上世纪中叶确实有过知识界的普遍左倾，这种普遍左倾甚至影响到美国的公共政策。麦卡锡主义在这种背景下应运而生。但美国人民没有因为国内左倾的增长和国际冷战的加剧而承认麦卡锡主义之为正当，麦卡锡主义很快被美国人民所否定，麦卡锡本人也为此付出巨大代价，其政治生命至此完全终结。而方舟子的麦卡锡做派现在是愈来愈明显，这样的麦卡锡做派之于学术，远比腐败之于学术要危险得多。腐败必须反对，但不能用精神暴力来反对腐败，不能用恐怖主义来反对腐败，反对腐败的重任只能寄希望于科学发展的自发秩序，只能寄希望于科学自身的纠错机制。这个问题上没有奇迹，需要的只能是耐心和韧性。学术自治、学术自由、学术民主才是最好的防腐剂！</p>
<p>但遗憾的是，并非所有人都悟透了个中秘密。事实上，方舟子的表演中，很多人甚至包括知识界人士表现出了惊人的幼稚和狂热。正是这种幼稚和狂热，为方舟子准备了社会土壤，使他越来越坐大，越来越走火入魔。我曾经写过两篇批评方舟子的文章，文章一旦上网，漫骂围攻莫不尾随而至。当然会有一些漫骂围攻是方舟子的跟班所为，但有些漫骂围攻则未必是方舟子的跟班所为，而应该是一些痛恨学术腐败的普通网友的“义举”。在这些普通网友看来，有方舟子出头，有方舟子向学术腐败宣战，实在是太难得、太解恨、太痛快了。对他们来说，方舟子有如身披黑斗篷的罗宾汉或者说蝙蝠侠。他们用自己的一厢情愿尽情演绎方舟子，方舟子便成了他们的代言人，成了真理的化身，神圣不可侵犯。他们或许也不得不承认方舟子并非没有问题，但在他们看来，无论方舟子有什么问题，他的大方向没错。说实话，我不敢对这些网友的公民素质抱以乐观，平时明哲保身，漠视自己的公民责任，对身边的腐败过于优容。等到腐败日积月累终成沉疴时，仍然不是要行使自己的公民权利来制约腐败，不是经由自由、民主、法制这些常规路径来清除腐败，而是幻想奇迹，幻想借助一个世外高人替天行道，赐自己一份清明和公正。至于那位高人用什么手段清除腐败，其手段会带来什么样的后果，在他们是在所不问的。总之只要能达到清除腐败这个看起来高尚的目的，手段可以不管，代价可以不计。即便因此危及个人自由、个人权利也在所不惜，当然这个在所不惜还是有前提的，那就是不要牺牲到自己头上。一旦牺牲到自己头上，自己成了受害者，这时才会幡然醒悟。而只要没有牺牲到自己头上，只要牺牲的是别人，就会处之泰然：哦，那不过是误伤嘛，是必要的代价嘛。他们不懂或不愿换位思考，不懂或不愿设身处地为受害者着想，不懂或不愿追问加害者、制约加害者以尽可能的减少受害者。</p>
<p>能满足自己的道德美感，能给自己带来精神快感，这就是方舟子之于他们的意义。至于这种道德美感和精神快感会不会以牺牲他人为代价，他们是不关心的。这说到底还是一种道德上的自私。但他们并不以为是自私，他们只有崇高感，认为自己是理想主义，“反腐败还有错吗？”他们只朝这个方向去想。似乎只要有了反腐败的堂皇冠冕，一切便都是正当的，不容置疑的。当年罗兰夫人曾经感叹：“自由，自由，多少罪恶假汝名以行之。”换到今天这种特殊的语境，又何尝不可以说：“打假，打假，多少罪恶假汝名以行之。”这一则是害了方舟子，捧得愈高愈下不来，只好一条道走到黑。二则是毒化社会风气，使得暴力话语成为社会通行的准则，使个人权利、个人自由、个人尊严越来越缺乏保障，最终会为学术文化领域的极权暴政铺平道路。</p>
<p>这是危言耸听么？但愿吧。但是君不见，正是对魏玛时代的无能和腐败的痛恨，驱使选民把选票投给了希特勒，从而成就了纳粹暴政？正是对特权腐败的痛恨，驱使红卫兵起而造反，替野心家火中取栗，最终成就了文革暴政？</p>
<p>所以，对道德美感、对精神快感的追求固然是人权的一部分。但凡事有度，对道德美感、精神快感追求过度，就会走火入魔，而沉醉于精神暴力和思想专制，这跟因追求过度快感而吸食鸦片并无二致。法西斯不在身外，法西斯就在你心中，你心中的那种道德美感、精神快感可以杀人而且可以杀人无数，这是历史早已反复证明过的，罗伯斯庇尔、波尔布特就是为道德美感和精神快感杀人的典范。这样的典范普通人当然很难企及，但普通人为道德美感和精神快感而沦为二十一世纪的红卫兵、沦为二十一世纪的冲锋队员，却并不是什么危言耸听的事。因此一方面要警惕方舟子，但另一方面，尤其要警惕自己，警惕自己心中的道德美感和精神快感。否则，为极权暴政添砖加瓦而不自知，还满以为自己很崇高、很圣洁，这种搞笑场景就免不了要屡屡重演。</p>
<p>方舟子的出路和学术批评的出路</p>
<p>我之坚持批评方舟子，不是成心跟方舟子过不去，而只是对事不对人。于方舟子本人，我从不否认其对遏制学术腐败有过贡献，这是方舟子的优势，而且也确实是学术腐败猖獗之当下中国所急需的，应该继续发扬。</p>
<p>怎么发扬呢？不妨话分两层。</p>
<p>首先，就阶段性目标而言，于建嵘是否制造了“学术界罕见的骗局”，这个方、于之争的核心问题迄今并未解决，作为原告的方舟子仍须面对，仍负有全部举证义务。这个问题不解决，方舟子所谓“科学打假”的科学性就无从谈起，不免动摇方舟子所谓“科学打假”的事业根基。而这对方舟子其实未必是坏事。这是方舟子的危机，但也可以是方舟子的转机。吸取于建嵘事件的教训，告别大胆假设、随意定罪、不肯“小心求证”的恐怖主义传统，而转到大胆假设、小心求证的科学轨道上来，方舟子所谓“科学打假”就不难重建公信，逐步走上正轨。否则虽或许可做一时之枭雄，但终将被历史所抛弃，那才是方舟子真正的悲剧。</p>
<p>其次，就长远目标讲，方舟子更需刮骨疗毒，调整其整体战略，以转危为安，实现可持续发展。这里不妨综合朋友意见，给方舟子一个具体的建议——</p>
<p>学术批评因过于专业，本非普罗所应跻身；但普罗并非在这方面完全无能为力。作为普罗之一员，方舟子就颇有做事的空间。他完全可以借助社会组织在中国已经享有的相对宽松的发展空间，把新语丝组建为一个规范的NGO。这个规范的NGO的主要职能，是为规范的学术批评提供社会支持，提供信息发布平台。但凡哪个领域产生学术纠葛，则把相关纠葛提交与纠葛各方无利益关联的、独立的学术委员会来讨论，来评断。能得出结论更好，暂时得不出结论也不要紧，那就再讨论，需要讨论多久就讨论多久。这时方舟子不再扮演科学上帝的角色，不再裁决一切，方舟子仅仅是学术批评的联络人、协调者，并在全部过程中保持不偏不倚绝对中立的态度。</p>
<p>如果方舟子能采行以上二策，无异是其个人事业的根本转型，既可保持其个人事业的连续性，又避免了对自己对社会最危险的方向。这于方舟子是福音，于社会是福音，于学术发展也无疑是福音。一石三鸟，岂非善莫大焉！</p>
<p>但，方舟子能实现这样的转型，做一个专业的中立的联络人、协调者，而彻底告别现在这种打打杀杀神神鬼鬼的奇幻世界吗？我没有信心，但我抱以希望。自由，还是法西斯，取决于方舟子自己的选择！</p>
<p>（转载自2005.12金羊网）</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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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本周推特</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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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un, 08 Aug 2010 14:52:00 +0000</pubDate>
		<dc:creator>piner</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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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CDATA[推特]]></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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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神棍李一真相http://www.infzm.com/content/48521 # 我看停演是郭德刚的苦肉计。他用这招成功把自己变成言论审查的受害者。他损失不了什么，整个事件可改写了。流氓暴发户确实有创意。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ul class="aktt_tweet_digest">
<li>神棍李一真相http://www.infzm.com/content/48521 <a href="http://twitter.com/pinerpiner/statuses/20372280794" class="aktt_tweet_time">#</a></li>
<li>我看停演是郭德刚的苦肉计。他用这招成功把自己变成言论审查的受害者。他损失不了什么，整个事件可改写了。流氓暴发户确实有创意。 <a href="http://twitter.com/pinerpiner/statuses/20547626613" class="aktt_tweet_time">#</a></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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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全球之声这个网站太可爱了</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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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un, 25 Jul 2010 21:34:39 +0000</pubDate>
		<dc:creator>piner</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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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事情是这样的： 加纳前总统所住的房子被一场大火烧得精光，然后总统夫妻就说他们无处可住了，夫妻俩被迫分居，婚姻受到影响，政府也不帮助他们。他们希望有人能租给他们一间房子。 于是全球之声收集了很多加纳博客上的评论，其中一则说道： 你成了这个国家的总统，你每个月领了薪水跟享受其他津贴，你根本不用花你自己的钱。都这样了你仍然没有办法自己盖一间房子，跑到政府面前期望国家在你退休之后继续供你吃住，那你真的是个蠢蛋。 全球之声真的是太可爱了。可惜这个网站翻墙才能看到。]]></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事情是这样的：</p>
<p>加纳前总统所住的房子被一场大火烧得精光，然后总统夫妻就说他们无处可住了，夫妻俩被迫分居，婚姻受到影响，政府也不帮助他们。他们希望有人能租给他们一间房子。</p>
<p>于是全球之声收集了很多加纳博客上的评论，其中一则说道：</p>
<p>你成了这个国家的总统，你每个月领了薪水跟享受其他津贴，你根本不用花你自己的钱。都这样了你仍然没有办法自己盖一间房子，跑到政府面前期望国家在你退休之后继续供你吃住，那你真的是个蠢蛋。</p>
<p>全球之声真的是太可爱了。可惜这个网站翻墙才能看到。</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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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试发：拜金女的罪过</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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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Mon, 12 Jul 2010 21:49:24 +0000</pubDate>
		<dc:creator>piner</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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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        江苏卫视《非诚勿扰》节目推出的“拜金女”“成功”地引起了许多争议，甚至有人搜集了“宁可坐在宝马里流眼泪”之类的“经典语录”供大家批判。随着前嘉宾马诺传被封杀，“拜金女”的婚恋道德观正在成为一个社会不得不“严肃对待”的问题。 　　有人说：“拜金女”的宝马梦不过是当年“三转一响”的升级版，一语点醒梦中人。原来，从上世纪中期到21世纪的今天，大家结婚都是要讲物质条件的，只是条件本身水涨船高，从自行车变成了汽车，从缝纫机换成了房子。这是让我们放下对“拜金女”的反感的第一个发现：或许，她们并不比自己的上一代人更庸俗。 　　讲求物质条件本身是不是很庸俗？也许是，但我们要承认一件事，那就是，婚姻的选择中，从来都充满现实考量，所以林妹妹不会爱焦大，也没见哪个清华硕士向凤姐表白。婚姻制度早就安排好了男女在其中不同的期待和角色，女人想找个经济能力优越的丈夫，就像男人想找个美貌温柔的妻子一样天经地义，做宝马梦其实是被允许的，只要这女孩有足够的筹码去交易——她是不是够漂亮够可爱？如果马诺和朱真芳有马伊咪那样让男人一眼动情的外表，恐怕她们的拜金梦早就在电视屏幕上实现了。她们的问题在于自己的“条件”不是那么优越，却敢对男人提那么高的要求，不过，既然大家都是在用“条件”去评判人，谁又比谁更庸俗呢？ 　　马诺和朱真芳的表达方式也许有点露骨，但她们的想法其实一点都没有超出婚姻制度的既有逻辑，而且还很有代表性，但把这种想法在电视上公开，就有点冒天下之大不韪了，因为依靠主流媒体鼓励、所塑造的主流价值观，很多人都习惯了只在电视上听人这样说：“我不在乎钱，只要人品好”，不管这是不是真话，不管自己是不是真的也能按这种标准去择偶。终于有了《非诚勿扰》和其他一批同类的电视节目，它们偏要把婚姻的世俗底色揭开，说不定还竭力怂恿女孩们发表自己的物质宣言，于是，有些人就受了刺激……难道所谓的“主流价值观”就不能正视我们的生活真相？ 　　耽于物欲确实算不上高贵。可今天社会，能摆脱物质焦虑者有几人？生活的不安全感如此之强，而房子、车子好歹看得见摸得着；靠劳动积累财富不是完全不可能，想追上房价却要千辛万苦，既然人同此心，又何必对那些梦想“不劳而获”的女孩如此不宽容？如果一边不宽容她们，一边又艳羡某些莫名暴富的“成功神话”，或者一边廉价消费着年轻女孩的外表，那么这就是该检讨的双重标准。 　　让择偶中的男男女女都完全放下种种世俗的纠结，这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但如果看清婚姻制度的实质，或许我们就能对“拜金女”们的言论脱敏，她们并没有制造新的“不和谐”，不过是在电视台的安排下做了过于真实的扮演。至于这类节目，虽然有挑拨是非之嫌，但总比那些只允许嘉宾们自我粉饰相互抚摸的节目好看，何况还有些揭示症候的价值。]]></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        江苏卫视《非诚勿扰》节目推出的“拜金女”“成功”地引起了许多争议，甚至有人搜集了“宁可坐在宝马里流眼泪”之类的“经典语录”供大家批判。随着前嘉宾马诺传被封杀，“拜金女”的婚恋道德观正在成为一个社会不得不“严肃对待”的问题。</p>
<p>　　有人说：“拜金女”的宝马梦不过是当年“三转一响”的升级版，一语点醒梦中人。原来，从上世纪中期到21世纪的今天，大家结婚都是要讲物质条件的，只是条件本身水涨船高，从自行车变成了汽车，从缝纫机换成了房子。这是让我们放下对“拜金女”的反感的第一个发现：或许，她们并不比自己的上一代人更庸俗。</p>
<p>　　讲求物质条件本身是不是很庸俗？也许是，但我们要承认一件事，那就是，婚姻的选择中，从来都充满现实考量，所以林妹妹不会爱焦大，也没见哪个清华硕士向凤姐表白。婚姻制度早就安排好了男女在其中不同的期待和角色，女人想找个经济能力优越的丈夫，就像男人想找个美貌温柔的妻子一样天经地义，做宝马梦其实是被允许的，只要这女孩有足够的筹码去交易——她是不是够漂亮够可爱？如果马诺和朱真芳有马伊咪那样让男人一眼动情的外表，恐怕她们的拜金梦早就在电视屏幕上实现了。她们的问题在于自己的“条件”不是那么优越，却敢对男人提那么高的要求，不过，既然大家都是在用“条件”去评判人，谁又比谁更庸俗呢？</p>
<p>　　马诺和朱真芳的表达方式也许有点露骨，但她们的想法其实一点都没有超出婚姻制度的既有逻辑，而且还很有代表性，但把这种想法在电视上公开，就有点冒天下之大不韪了，因为依靠主流媒体鼓励、所塑造的主流价值观，很多人都习惯了只在电视上听人这样说：“我不在乎钱，只要人品好”，不管这是不是真话，不管自己是不是真的也能按这种标准去择偶。终于有了《非诚勿扰》和其他一批同类的电视节目，它们偏要把婚姻的世俗底色揭开，说不定还竭力怂恿女孩们发表自己的物质宣言，于是，有些人就受了刺激……难道所谓的“主流价值观”就不能正视我们的生活真相？</p>
<p>　　耽于物欲确实算不上高贵。可今天社会，能摆脱物质焦虑者有几人？生活的不安全感如此之强，而房子、车子好歹看得见摸得着；靠劳动积累财富不是完全不可能，想追上房价却要千辛万苦，既然人同此心，又何必对那些梦想“不劳而获”的女孩如此不宽容？如果一边不宽容她们，一边又艳羡某些莫名暴富的“成功神话”，或者一边廉价消费着年轻女孩的外表，那么这就是该检讨的双重标准。</p>
<p>　　让择偶中的男男女女都完全放下种种世俗的纠结，这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但如果看清婚姻制度的实质，或许我们就能对“拜金女”们的言论脱敏，她们并没有制造新的“不和谐”，不过是在电视台的安排下做了过于真实的扮演。至于这类节目，虽然有挑拨是非之嫌，但总比那些只允许嘉宾们自我粉饰相互抚摸的节目好看，何况还有些揭示症候的价值。</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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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挺好的一篇评论http://gc&#8230;</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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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Mon, 14 Jun 2010 12:12:00 +0000</pubDate>
		<dc:creator>piner</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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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挺好的一篇评论http://gcontent.nddaily.com/c/b6/cb6950649a019e56/Blog/a5e/5f932f.html]]></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挺好的一篇评论http://gcontent.nddaily.com/c/b6/cb6950649a019e56/Blog/a5e/5f932f.html</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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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台湾学术界就富士康员&#8230;</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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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un, 13 Jun 2010 13:28:36 +0000</pubDate>
		<dc:creator>piner</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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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台湾学术界就富士康员工自杀联署声明：http://sites.google.com/site/laborgogo2010/]]></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台湾学术界就富士康员工自杀联署声明：http://sites.google.com/site/laborgogo2010/</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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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批《常回家看看》非小题大做</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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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hu, 08 Jan 2009 06:59:08 +0000</pubDate>
		<dc:creator>piner</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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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622007847.qzone.qq.com/blog/1231397948</guid>
		<description><![CDATA[就《常回家看看》这首歌来说，它对亲情的赞美、对团圆的祈盼无可厚非，但是它对爸爸和妈妈、男人和女人的形象设计是基于传统的性别模式和性别偏见的:女人爱唠叨、只懂生活琐事，并且理应做家务，而男人才能执掌家庭大局、思考工作问题，并且理应享受照顾。这种对角色和气质的性别划分不但过于狭隘，而且隐含着对女人、母亲的贬低。 许多网友不能接受对这首歌的批评，一个重要原因是他们自己的家庭就是像歌中描述的那样分工和相处的，似乎质疑这首歌就是在质疑他们的生活方式。其实，社会性别视角并不是要否认我们的日常生活经验，它只是希望我们能重新审视这些经验，看到支持经验的文化和制度性因素，并思考有没有必要以及如何去挑战和改变这些因素。 值得讨论的并不是一个个具体的家庭应该怎样生活，而是对某种家庭观念的推崇是不是在强化并不公平合理的传统性别模式和性别观念，有没有可能对某个人群———女人、母亲的平等发展造成压抑。《常回家看看》如此流行，并不能证明它就是“对的”或“好的”，相反或许更让人担忧:它让多少人更进一步认可了性别偏见和性别歧视？ ]]&#62;]]></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CDATA[“虽然只是一首歌，但却反映了社会上普遍存在的女性歧视”，武汉大学罗萍教授对流行歌曲《常回家看看》的评价，据说遭到了许多网友的反对。（1月4日《华西都市报》） </p>
<p>就《常回家看看》这首歌来说，它对亲情的赞美、对团圆的祈盼无可厚非，但是它对爸爸和妈妈、男人和女人的形象设计是基于传统的性别模式和性别偏见的:女人爱唠叨、只懂生活琐事，并且理应做家务，而男人才能执掌家庭大局、思考工作问题，并且理应享受照顾。这种对角色和气质的性别划分不但过于狭隘，而且隐含着对女人、母亲的贬低。 </p>
<p>许多网友不能接受对这首歌的批评，一个重要原因是他们自己的家庭就是像歌中描述的那样分工和相处的，似乎质疑这首歌就是在质疑他们的生活方式。其实，社会性别视角并不是要否认我们的日常生活经验，它只是希望我们能重新审视这些经验，看到支持经验的文化和制度性因素，并思考有没有必要以及如何去挑战和改变这些因素。 </p>
<p>值得讨论的并不是一个个具体的家庭应该怎样生活，而是对某种家庭观念的推崇是不是在强化并不公平合理的传统性别模式和性别观念，有没有可能对某个人群———女人、母亲的平等发展造成压抑。《常回家看看》如此流行，并不能证明它就是“对的”或“好的”，相反或许更让人担忧:它让多少人更进一步认可了性别偏见和性别歧视？ <!--v:3.2--> ]]&g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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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一首诗：艾略特《四个四重奏》之二</title>
		<link>http://www.pinerpiner.net/archives/50</link>
		<comments>http://www.pinerpiner.net/archives/50#comments</comments>
		<pubDate>Tue, 23 Dec 2008 15:50:40 +0000</pubDate>
		<dc:creator>piner</dc:creator>
				<category><![CDATA[未分类]]></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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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东科克》 　　一 在我的开始中是我的结束。隆替演变屋宇建起又倒坍、倾圮又重新扩建，迁移，毁坏，修复，或在原址出现一片空旷的田野，或一座工厂，或一条间道。旧石筑新楼，古木升新火，旧火变灰烬，灰烬化黄土，而黄土如今已化为肉，毛，粪，人和兽的骨，麦秆和绿叶。屋宇有生也有死：有建造的时候也有供生活和蕃衍生息的时候，有给大风吹落松弛的窗玻璃摇动田鼠在来回奔驰的护壁板吹起绣着沉默箴言的破挂毡的时候。 在我的开始中是我的结束。此刻阳光掠过空旷的田野而隐去，留下深巷任繁密的树叶把它掩住，你在暮色苍茫中倚着岸堤，一辆货车从身边驶过，深巷固执地向村里伸展，在炙人的暑热中村子已摧入梦乡。在暖烘烘的氤氲里那燠热的光被灰色的石头吸收了，而不是折射。大丽花丛沉睡在空阒的寂静中。等待着早来的枭鸟。 在空旷的田野假如你不走得太近，假如你不走得太近，在一个夏天的夜半，就就能听到那轻柔的笛子和小鼓的音乐，看见他们围着篝火跳舞，男人和女人结对而舞，着是在举行婚礼——一种庄严而方便的圣礼。一双双一对对，必然的结合，他们互相手拉手或臂膀挽着臂膀表示情投意合。一圈又一圈地围着篝火或加入舞伴们的圆圈，或穿过熊熊火焰婆娑起舞，质朴而严肃，或发出村野的笑声提起穿着笨拙的鞋子的沉重的脚，泥脚，沾着沃土的脚、沉浸在村野的欢乐——那久远以来在地里滋育谷物的人们的欢乐之中。他们按着生命的不同季节安排生活一样。有四季更替和星辰出没的时间有挤奶的时间和收获的时间有男人和女人匹配成婚的时间也有野兽交配的时间。两脚提起和放下。吃和喝。拉撒和死亡。 东方破晓，另一个白天又为炎热和寂静作准备。晨风在海上吹起了波纹，掠海而去。我在这里或在那里，或在别处。在我的开始中。 　　二 迟留的十一月需要春天的困扰吗？需要夏暑的创造物和那脚下缠绕的雪花吗，需要那一心想扶摇直上却由红变灰终于跌落下来的蜀葵，需要那盖满了初雪的凋零的玫瑰吗？流驰的星星敲响了雷声隆隆好似意气洋洋的战车部署在群星会集的战斗中。天蝎星攻打太阳直打得太阳和月亮沉落彗星暗暗哭泣而流星飞驰追逐在一阵旋风中旋转的苍穹和大地在冰雪君临大地之前旋风就将世界卷向燃烧着的毁灭之火。 这不失为一种表达方式——但不太令人满意：用一种陈旧的诗歌形式进行一次转弯抹角的研究，而把人们始终留在一场跟语言和涵义作无法容忍的扭打中。诗歌无关宗旨。这并不是（重新开始）人们过去所期待的。人们多年期待的东西，它的价值将是什么，多年企望的平静，秋天般的平静和老年的睿智，这一切又将有什么价值？音容消寂的前辈他们遗赠给我们的只是欺骗的诀窍，他们是骗了我们还是骗了他们自己？平静不过是一种有意的愚騃,睿智不过是懂得一些已经失效的秘诀，对他们在黑暗中窥视黑暗或置黑暗于不顾都没有什么用处。在我们看来，来自经验的知识似乎只有一种有限的价值。知识把一个模式强加于人，然后欺骗人，因为模式在每一瞬间都是新的而每一瞬间又都是对我们以往的一切作出一次新的骇人的评价。我们只是因为欺骗已不再能伤害我们，才没有受骗而已。在人生的中途，不禁在旅程的中途而且是全部历程，我们都在黑暗的森林中，荆棘中，在沼泽的边缘，那里没有安全的落脚点而且受到各种魔怪和虚幻的光明的威胁引诱你去冒险。别让我听取老年人的睿智，不如听他们的愚行，他们对恐惧和狂乱的恐惧，他们对财产的恐惧，对属于另一个人，属于别人或属于上帝的恐惧。我们唯一能希冀获得的睿智是谦卑的睿智：谦卑是永无止境的。 屋宇房舍都已沉入大海。 跳舞的人们都已长眠山下。 　　三 啊 黑暗 黑暗 黑暗。他们都走进了黑暗，空虚的星际之间的空间，空虚进入空虚，上校们，银行家们，知名的文学家们，慷慨大度的艺术赞助人、政治家和统治者，显要的文官们，形形色色的委员主席们，工业巨子和卑微的承包商们都走进了黑暗，太阳和月亮也暗淡无光了，哥达年鉴证券市场报和董事姓名录都黯然失色了，感觉冷却，行动的动机也已经消失。于是我们大家和他们同行，走进肃穆的葬礼，不是谁的葬礼，因为没有谁要埋葬。我对我的灵魂说，别作声，让黑暗降临在你的身上这准是上帝的黑暗。正如在剧场里为了变换场景，灯光熄灭了，舞台两厢一阵沉重的辘辘声，在黑暗里随着一番黑暗的动作，我们知道群山，树林，远处的活动画景还有那显目而堂皇的正面装设都在移走——或者象一列地铁火车，在地道里，在车站与车站之间停得太久旅客们交谈之声纷起，又逐渐消寂于静默，而你在每张脸孔后面看到内心的空虚正在加深只留下没有什么可想的恐惧在心头升起；或者像上了麻醉以后，头脑清醒却无所感觉——我对我的灵魂说，别作声，耐心等待但不要寄予希望，因为希望会变成对虚妄的希望；耐心等待但不要怀有爱恋，因为爱恋会变成对虚妄的爱恋；纵然犹有信心，但是信心、爱和希望都在等待之中。耐心等待但不要思索，因为你还没有准备好思索：这样黑暗必将变得光明，静止也将变成舞蹈。 潺潺的溪水在低语，冬天有雷电闪烁。野百合花和野草莓没有被人赏识，花园里那曾回想过当年狂喜的笑声如今尤未消寂，但是在要求并暗示死亡与降生的痛苦。 你说我是在重复我以前说过的话。我还要再说一遍。要我再说一遍吗？为了要到达那儿，到达现在你所在的地方，离开现在你不在的地方， 你必须经历一条其中并无引人入胜之处的道路。为了最终理解你所不理解的， 你必须经历一条愚昧无知的道路。为了占有你从未占有的东西， 你必须经历被剥夺的道路。为了达到你现在所不在的名位， 你必须经历那条你不在其中的道路。你所不了解的正是你所唯一了解的，而你所拥有的正是你所并不拥有的，而你所在的地方也正是你所不在的地方。 　　四 受伤的医生挥动着钢刀细心探究发病的部位；在流血的双手下我们感觉到医生满怀强烈同情的技艺在揭开体温图表上的谜。我们仅有的健康是疾病如果我们听从那位垂危的护士——她坚定不移的关注不是使我们欢欣而是提醒我们和亚当蒙受的灾祸，一旦灾祸重临，我们的病必将变为沉疴。 整个世界是我们的医院由那个不幸的百万富翁资助，在那里，如果我们的病况好转，我们就将死于专制的父爱的关注，它须臾不离引导着我们，不论我们身在何处。冷意从两脚间升向膝盖，热度在精神的弦线中歌词。如果使我暖和起来，那么，我准会在寒冷的地狱之火中站立而冻僵，炼火的烈焰是玫瑰，而浓烟是多刺的荆棘。 滴出的血是我们唯一的饮料，血腥的肉是我们唯一的食粮，即使这样，我们仍然乐于称道我们是有血有肉的人，结实而又健康——同样，尽管如此，我们称道这个星期五好。 　　五 我就在这里，在旅程的中途，已经有二十年——二十个大半虚度的年月，介于两次大战的年月——试着学会使用语言，而每一次尝试都是一次完全新的开始，也是一次性质不同的失败，因为你不过是为了叙述那已经不必再叙述或者你已经不想再那样叙述的事情而学习怎样驾御语言的。所以每次冒险从事都是一次新的开始，一次用破敝的装备向无法言述的事物发动的袭击，最后总是溃不成军只留下不准确的感觉乱作一团，一群没有纪律的激情的乌合之众。而那需要你用气力和谦逊去征服的一切，早已被那些你无法企及的人们一次或两次，或好多次所发现——但是没有竞争——只有去找回那已经失去的东西，但一旦找到又重新失去，又去寻找，这样循环反复的斗争。而现在似乎处于不利的条件之下。但也许既无所得也无所失。对于我们，唯有尝试自己，此外则非我们所能为力。 家是我们出发的地方。随着我们年岁渐老世界变为陌路人，死与生的模式更为复杂。那已与我们隔绝——没有以前也没有以后的，不是那感情强烈的瞬间，而是每瞬间都在燃烧的一生，不仅是一个人的一生，而且也是那些如今无法辨认的古老石碑的一生。有在星光下的黄昏时刻，有在灯光下的黄昏时刻（在灯下翻阅相片薄的黄昏）。为此时此地无关紧要之际，爱最近乎它自己。老年人应该是探索者，此地或彼地无关大局，我们必须静静地继续前进，越过黑暗的寒冷和空阒无人的废墟，越过波涛的呼啸，大封的怒号，海鸟和海豚的浩淼大海，进入另一个感情的强度，为了获得更进一步的一致，更深入的交流。在我的结束中是我的开始。 汤永宽　译 ]]&#62;]]></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CDATA[<span style="font-size:13px;font-family:'Verdana';line-height:1.8em;">  《东科克》<br />        　　一</p>
<p>在我的开始中是我的结束。隆替演变<br />屋宇建起又倒坍、倾圮又重新扩建，<br />迁移，毁坏，修复，或在原址<br />出现一片空旷的田野，或一座工厂，或一条间道。<br />旧石筑新楼，古木升新火，<br />旧火变灰烬，灰烬化黄土，<br />而黄土如今已化为肉，毛，粪，<br />人和兽的骨，麦秆和绿叶。<br />屋宇有生也有死：有建造的时候<br />也有供生活和蕃衍生息的时候，<br />有给大风吹落松弛的窗玻璃<br />摇动田鼠在来回奔驰的护壁板<br />吹起绣着沉默箴言的破挂毡的时候。</p>
<p>在我的开始中是我的结束。此刻阳光<br />掠过空旷的田野而隐去，留下深巷<br />任繁密的树叶把它掩住，你在暮色苍茫中<br />倚着岸堤，一辆货车从身边驶过，<br />深巷固执地向村里伸展，在炙人的暑热中<br />村子已摧入梦乡。在暖烘烘的氤氲里那燠热的光<br />被灰色的石头吸收了，而不是折射。<br />大丽花丛沉睡在空阒的寂静中。<br />等待着早来的枭鸟。<br />                在空旷的田野<br />假如你不走得太近，假如你不走得太近，<br />在一个夏天的夜半，就就能听到<br />那轻柔的笛子和小鼓的音乐，<br />看见他们围着篝火跳舞，<br />男人和女人结对而舞，着是在举行婚礼——<br />一种庄严而方便的圣礼。<br />一双双一对对，必然的结合，<br />他们互相手拉手或臂膀挽着臂膀<br />表示情投意合。一圈又一圈地围着篝火<br />或加入舞伴们的圆圈，或穿过熊熊火焰<br />婆娑起舞，质朴而严肃，或发出村野的笑声<br />提起穿着笨拙的鞋子的沉重的脚，<br />泥脚，沾着沃土的脚、<br />沉浸在村野的欢乐——那久远以来<br />在地里滋育谷物的人们的欢乐之中。<br />他们按着生命的不同季节安排生活一样。<br />有四季更替和星辰出没的时间<br />有挤奶的时间和收获的时间<br />有男人和女人匹配成婚的时间<br />也有野兽交配的时间。两脚提起和放下。<br />吃和喝。拉撒和死亡。</p>
<p>东方破晓，另一个白天<br />又为炎热和寂静作准备。晨风在海上<br />吹起了波纹，掠海而去。我在这里<br />或在那里，或在别处。在我的开始中。</p>
<p>        　　二</p>
<p>迟留的十一月<br />需要春天的困扰吗？<br />需要夏暑的创造物<br />和那脚下缠绕的雪花吗，<br />需要那一心想扶摇直上<br />却由红变灰终于跌落下来的蜀葵，<br />需要那盖满了初雪的凋零的玫瑰吗？<br />流驰的星星敲响了雷声隆隆<br />好似意气洋洋的战车<br />部署在群星会集的战斗中。<br />天蝎星攻打太阳<br />直打得太阳和月亮沉落<br />彗星暗暗哭泣而流星飞驰<br />追逐在一阵旋风中旋转的苍穹和大地<br />在冰雪君临大地之前旋风就将世界<br />卷向燃烧着的毁灭之火。</p>
<p>这不失为一种表达方式——但不太令人满意：<br />用一种陈旧的诗歌形式进行一次转弯抹角的研究，<br />而把人们始终留在一场跟语言和涵义<br />作无法容忍的扭打中。诗歌无关宗旨。<br />这并不是（重新开始）人们过去所期待的。<br />人们多年期待的东西，它的价值将是什么，<br />多年企望的平静，秋天般的平静<br />和老年的睿智，这一切又将有什么价值？<br />音容消寂的前辈他们遗赠给我们的只是欺骗的诀窍，<br />他们是骗了我们还是骗了他们自己？<br />平静不过是一种有意的愚騃,<br />睿智不过是懂得一些已经失效的秘诀，<br />对他们在黑暗中窥视黑暗<br />或置黑暗于不顾都没有什么用处。<br />在我们看来，来自经验的知识<br />似乎只有一种有限的价值。<br />知识把一个模式强加于人，然后欺骗人，<br />因为模式在每一瞬间都是新的<br />而每一瞬间又都是对我们以往的一切<br />作出一次新的骇人的评价。我们只是因为欺骗<br />已不再能伤害我们，才没有受骗而已。<br />在人生的中途，不禁在旅程的中途<br />而且是全部历程，我们都在黑暗的森林中，荆棘中，<br />在沼泽的边缘，那里没有安全的落脚点<br />而且受到各种魔怪和虚幻的光明的威胁<br />引诱你去冒险。别让我听取<br />老年人的睿智，不如听他们的愚行，<br />他们对恐惧和狂乱的恐惧，他们对财产的恐惧，<br />对属于另一个人，属于别人或属于上帝的恐惧。<br />我们唯一能希冀获得的睿智<br />是谦卑的睿智：谦卑是永无止境的。</p>
<p>屋宇房舍都已沉入大海。</p>
<p>跳舞的人们都已长眠山下。</p>
<p>        　　三</p>
<p>啊 黑暗 黑暗 黑暗。他们都走进了黑暗，<br />空虚的星际之间的空间，空虚进入空虚，<br />上校们，银行家们，知名的文学家们，<br />慷慨大度的艺术赞助人、政治家和统治者，<br />显要的文官们，形形色色的委员主席们，<br />工业巨子和卑微的承包商们都走进了黑暗，<br />太阳和月亮也暗淡无光了，哥达年鉴<br />证券市场报和董事姓名录都黯然失色了，<br />感觉冷却，行动的动机也已经消失。<br />于是我们大家和他们同行，走进肃穆的葬礼，<br />不是谁的葬礼，因为没有谁要埋葬。<br />我对我的灵魂说，别作声，让黑暗降临在你的身上<br />这准是上帝的黑暗。正如在剧场里<br />为了变换场景，灯光熄灭了，<br />舞台两厢一阵沉重的辘辘声，在黑暗里<br />随着一番黑暗的动作，我们知道<br />群山，树林，远处的活动画景<br />还有那显目而堂皇的正面装设都在移走——<br />或者象一列地铁火车，在地道里，在车站与车站之间停得太久<br />旅客们交谈之声纷起，又逐渐消寂于静默，<br />而你在每张脸孔后面看到内心的空虚正在加深<br />只留下没有什么可想的恐惧在心头升起；<br />或者像上了麻醉以后，头脑清醒却无所感觉——<br />我对我的灵魂说，别作声，耐心等待但不要寄予希望，<br />因为希望会变成对虚妄的希望；<br />耐心等待但不要怀有爱恋，<br />因为爱恋会变成对虚妄的爱恋；纵然犹有信心，<br />但是信心、爱和希望都在等待之中。<br />耐心等待但不要思索，因为你还没有准备好思索：<br />这样黑暗必将变得光明，静止也将变成舞蹈。</p>
<p>潺潺的溪水在低语，冬天有雷电闪烁。<br />野百合花和野草莓没有被人赏识，<br />花园里那曾回想过当年狂喜的笑声<br />如今尤未消寂，但是在要求并暗示<br />死亡与降生的痛苦。<br />                   你说我是在重复<br />我以前说过的话。我还要再说一遍。<br />要我再说一遍吗？为了要到达那儿，<br />到达现在你所在的地方，离开现在你不在的地方，<br />  你必须经历一条其中并无引人入胜之处的道路。<br />为了最终理解你所不理解的，<br />  你必须经历一条愚昧无知的道路。<br />为了占有你从未占有的东西，<br />  你必须经历被剥夺的道路。<br />为了达到你现在所不在的名位，<br />  你必须经历那条你不在其中的道路。<br />你所不了解的正是你所唯一了解的，<br />而你所拥有的正是你所并不拥有的，<br />而你所在的地方也正是你所不在的地方。</p>
<p>　　四</p>
<p>受伤的医生挥动着钢刀<br />细心探究发病的部位；<br />在流血的双手下我们感觉到<br />医生满怀强烈同情的技艺<br />在揭开体温图表上的谜。<br />我们仅有的健康是疾病<br />如果我们听从那位垂危的护士——<br />她坚定不移的关注不是使我们欢欣<br />而是提醒我们和亚当蒙受的灾祸，<br />一旦灾祸重临，我们的病必将变为沉疴。</p>
<p>整个世界是我们的医院<br />由那个不幸的百万富翁资助，<br />在那里，如果我们的病况好转，<br />我们就将死于专制的父爱的关注，<br />它须臾不离引导着我们，不论我们身在何处。<br />冷意从两脚间升向膝盖，<br />热度在精神的弦线中歌词。<br />如果使我暖和起来，那么，我准会在<br />寒冷的地狱之火中站立而冻僵，<br />炼火的烈焰是玫瑰，而浓烟是多刺的荆棘。</p>
<p>滴出的血是我们唯一的饮料，<br />血腥的肉是我们唯一的食粮，<br />即使这样，我们仍然乐于称道<br />我们是有血有肉的人，结实而又健康——<br />同样，尽管如此，我们称道这个星期五好。</p>
<p>　　五</p>
<p>我就在这里，在旅程的中途，已经有二十年——<br />二十个大半虚度的年月，介于两次大战的年月——<br />试着学会使用语言，而每一次尝试<br />都是一次完全新的开始，也是一次性质不同的失败，<br />因为你不过是为了叙述那已经不必再叙述<br />或者你已经不想再那样叙述的事情<br />而学习怎样驾御语言的。所以每次冒险从事<br />都是一次新的开始，一次用破敝的装备<br />向无法言述的事物发动的袭击，最后总是溃不成军<br />只留下不准确的感觉乱作一团，<br />一群没有纪律的激情的乌合之众。<br />而那需要你用气力和谦逊去征服的一切，<br />早已被那些你无法企及的人们<br />一次或两次，或好多次所发现——但是没有竞争——<br />只有去找回那已经失去的东西，<br />但一旦找到又重新失去，又去寻找，<br />这样循环反复的斗争。而现在似乎处于<br />不利的条件之下。但也许既无所得也无所失。<br />对于我们，唯有尝试自己，此外则非我们所能为力。</p>
<p>家是我们出发的地方。随着我们年岁渐老<br />世界变为陌路人，死与生的模式更为复杂。<br />那已与我们隔绝——没有以前也没有以后的，<br />不是那感情强烈的瞬间，而是每瞬间都在燃烧的一生，<br />不仅是一个人的一生，而且也是<br />那些如今无法辨认的古老石碑的一生。<br />有在星光下的黄昏时刻，<br />有在灯光下的黄昏时刻<br />（在灯下翻阅相片薄的黄昏）。<br />为此时此地无关紧要之际，<br />爱最近乎它自己。<br />老年人应该是探索者，<br />此地或彼地无关大局，<br />我们必须静静地继续前进，<br />越过黑暗的寒冷和空阒无人的废墟，<br />越过波涛的呼啸，大封的怒号，<br />海鸟和海豚的浩淼大海，进入另一个感情的强度，<br />为了获得更进一步的一致，更深入的交流。<br />在我的结束中是我的开始。</p>
<p>汤永宽　译 <br /></span><wbr /><br /> <!--v:3.2--> ]]&g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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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性骚扰无预防即是过错</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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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Fri, 19 Dec 2008 15:13:42 +0000</pubDate>
		<dc:creator>piner</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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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性骚扰无预防即是过错自从性骚扰于1995年被写进妇女权益保障法，它就一直是个热门话题，但是，尽管反性骚扰的社会共识在不断提升，众所周知的是，性骚扰受害者的维权仍然十分艰难。有一些勇敢的女性走上了诉讼之路，然而结果却几乎都是相同的：无法认定性骚扰，更无法让骚扰者受到真正的惩治。关键问题是，除了“禁止对妇女进行性骚扰”的宣示之外，《妇女权益保障法》并没有为防治性骚扰提供真正有力的法律武器，性骚扰的定义和法律责任在国家级法律中是空白。弥补空白的任务只能交给地方法规，至今有23个省、市、自治区出台了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实施办法，其中有两个地方在性骚扰方面有所突破，一是陕西：对性骚扰给出实质性定义，明确违背妇女意愿是性骚扰的构成要件；二是四川，指出用人单位对性骚扰的发生负有责任，如有过错应当赔偿受害者。这两个地方法规无疑为中国的反性骚扰法律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违背妇女意愿是色情信息或性要求是否构成性骚扰的重要标准，掌握了这一点，我们就能把自愿交往和性骚扰划清界限；而用人单位承担责任则是防治工作场所性骚扰的关键，一方面从法理上来说，劳动者在工作场所遭受性骚扰，意味着用人单位未能为其提供安全的劳动环境，因此理应承担责任，另一方面从实务上来说，只有用人单位行动起来，才能找到预防和惩治性骚扰最有效的方法。但是，具体而言，用人单位对防治性骚扰具有什么样的责任，如何认定用人单位在性骚扰发生中具有过错？这至今仍然不清楚。在这种情况下，可想而知受害者举证和索赔仍然会相当困难。因此，北京市近日公布的北京市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修订草案送审稿再次显示出突破性的价值，因为它首次明确“单位未建立预防和制止性骚扰措施的，应负连带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对于性骚扰的发生，用人单位无预防、未制止就构成过错，就应该赔偿受害者。这一规定的意义在于，首先它会提高受害者通过法律诉讼获得赔偿的机会，因为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民事诉讼规则，当事人不需要为不存在的事实举证，也就是说，受害者不需要举证说明用人单位没有采取防治措施，而用人单位却需要充分证明自己已经采取了这样的措施，否则就会被认定有过错，这样，受害者取得法院支持就容易多了。其次，它将相当有力地督促用人单位建立和改善性骚扰防治机制，以免一旦发生性骚扰自己被判有责，而一旦建立了这样的机制，性骚扰的发生率和危害性都会降低。再次，它让受害者更容易获得赔偿，她可以将用人单位和骚扰者同时列为索赔对象，只要法院能认定性骚扰，那么用人单位就必须为骚扰者的行为“买单”。无预防、未制止就是过错，这一反性骚扰法律原则的确立，或许将从此改变面对性骚扰事件中用人单位漠视、姑息、推诿的普遍现象，要知道，对于受害者来说，最使之寒心的往往不是骚扰的发生，而是令骚扰者无所顾忌的工作环境，是单位对举报置之不理、敷衍塞责甚至反过来责备和惩罚受害者的态度和做法，这在以往的一些案例报道中屡见不鲜，也因此，许多受害者选择了隐忍，因为她们知道举报也没有用处甚至会让自己更倒霉……今后，或许这一切将会逐步改变了。那么，什么是用人单位应该建立的预防和制止性骚扰措施？在预防方面，该实施办法提出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将反性骚扰条款写入劳动合同，在制止方面，该实施办法提出“女职工委员会在接到投诉时，应当进行调查、登记备案或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建议”，但是，女职工委员会是工会分支，不是行政管理部门，并不具有直接制止性骚扰的权力，何况目前很多用人单位并未建立女职工委员会。在还不具备建立参与式的性骚扰防治委员会的情况下，将单位内部处置性骚扰的职权归于人力资源部门应该是现实的选择。 ]]&#62;]]></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CDATA[<span style="color:#000000;font-size:13px;font-family:'Verdana';line-height:1.8em;"> <br /><span style="font-size:13px;font-family:'Verdana';line-height:1.8em;"><span style="font-size:13px;font-family:'Verdana';line-height:1.8em;">性骚扰无预防即是过错<br />自从性骚扰于<span style="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line-height:1.8em;">1995</span><wbr />年被写进妇女权益保障法，它就一直是个热门话题，但是，尽管反性骚扰的社会共识在不断提升，众所周知的是，性骚扰受害者的维权仍然十分艰难。有一些勇敢的女性走上了诉讼之路，然而结果却几乎都是相同的：无法认定性骚扰，更无法让骚扰者受到真正的惩治。<br />关键问题是，除了“禁止对妇女进行性骚扰”的宣示之外，《妇女权益保障法》并没有为防治性骚扰提供真正有力的法律武器，性骚扰的定义和法律责任在国家级法律中是空白。弥补空白的任务只能交给地方法规，至今有<span style="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line-height:1.8em;">23</span><wbr />个省、市、自治区出台了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实施办法，其中有两个地方在性骚扰方面有所突破，一是陕西：对性骚扰给出实质性定义，明确违背妇女意愿是性骚扰的构成要件；二是四川，指出用人单位对性骚扰的发生负有责任，如有过错应当赔偿受害者。<br />这两个地方法规无疑为中国的反性骚扰法律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违背妇女意愿是色情信息或性要求是否构成性骚扰的重要标准，掌握了这一点，我们就能把自愿交往和性骚扰划清界限；而用人单位承担责任则是防治工作场所性骚扰的关键，一方面从法理上来说，劳动者在工作场所遭受性骚扰，意味着用人单位未能为其提供安全的劳动环境，因此理应承担责任，另一方面从实务上来说，只有用人单位行动起来，才能找到预防和惩治性骚扰最有效的方法。<br />但是，具体而言，用人单位对防治性骚扰具有什么样的责任，如何认定用人单位在性骚扰发生中具有过错？这至今仍然不清楚。在这种情况下，可想而知受害者举证和索赔仍然会相当困难。因此，北京市近日公布的北京市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修订草案送审稿再次显示出突破性的价值，因为它首次明确“单位未建立预防和制止性骚扰措施的，应负连带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对于性骚扰的发生，用人单位无预防、未制止就构成过错，就应该赔偿受害者。<br />这一规定的意义在于，首先它会提高受害者通过法律诉讼获得赔偿的机会，因为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民事诉讼规则，当事人不需要为不存在的事实举证，也就是说，受害者不需要举证说明用人单位没有采取防治措施，而用人单位却需要充分证明自己已经采取了这样的措施，否则就会被认定有过错，这样，受害者取得法院支持就容易多了。其次，它将相当有力地督促用人单位建立和改善性骚扰防治机制，以免一旦发生性骚扰自己被判有责，而一旦建立了这样的机制，性骚扰的发生率和危害性都会降低。再次，它让受害者更容易获得赔偿，她可以将用人单位和骚扰者同时列为索赔对象，只要法院能认定性骚扰，那么用人单位就必须为骚扰者的行为“买单”。<br />无预防、未制止就是过错，这一反性骚扰法律原则的确立，或许将从此改变面对性骚扰事件中用人单位漠视、姑息、推诿的普遍现象，要知道，对于受害者来说，最使之寒心的往往不是骚扰的发生，而是令骚扰者无所顾忌的工作环境，是单位对举报置之不理、敷衍塞责甚至反过来责备和惩罚受害者的态度和做法，这在以往的一些案例报道中屡见不鲜，也因此，许多受害者选择了隐忍，因为她们知道举报也没有用处甚至会让自己更倒霉……今后，或许这一切将会逐步改变了。<br />那么，什么是用人单位应该建立的预防和制止性骚扰措施？在预防方面，该实施办法提出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将反性骚扰条款写入劳动合同，在制止方面，该实施办法提出“女职工委员会在接到投诉时，应当进行调查、登记备案或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建议”，但是，女职工委员会是工会分支，不是行政管理部门，并不具有直接制止性骚扰的权力，何况目前很多用人单位并未建立女职工委员会。在还不具备建立参与式的性骚扰防治委员会的情况下，将单位内部处置性骚扰的职权归于人力资源部门应该是现实的选择。<br /><span style="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line-height:1.8em;"> </span><wbr /><br /><span style="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line-height:1.8em;"> </span><wbr /><br /></span><wbr /><br /></span><wbr /><br /></span><wbr /> <!--v:3.2--> ]]&g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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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同龄退休问题的权利基准</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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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Fri, 05 Dec 2008 06:23:44 +0000</pubDate>
		<dc:creator>piner</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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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该文针对新京报2008年10月4日《延时退休：让妇女自己选择》http://www.thebeijingnews.com/comment/zonghe/1044/2008/12-04/008@020101.htm 北京市《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修订草案送审稿）中关于“适当延长女性处级以上和女性高级知识分子的工作年限”的规定，再一次让人们关注延迟退休的问题。不过，我想提醒的是，该送审稿所涉并非一般的延迟退休，而是一部分妇女在现有政策下理应享有的同龄退休权利，它不会导致普遍延长工作年限或者妇女退休年龄超出现有政策规定。同龄退休问题的根源在于中国大多数情况下男女不同龄退休，差别在5-10年不等，这其中，只有处级以上干部和高级女知识分子的同龄退休问题才凸显出来，原因是有关政策允许她们在本人自愿、能坚持正常工作的情况下同龄退休，而这一政策却并没有得到全面贯彻，引起了许多纠纷甚至诉讼，由此才导致在退休普遍不同龄的情况下，同龄退休却似乎成了这些妇女的专属议题。以上介绍或许有助于我们澄清这样的误会，即仅主张一部分妇女同龄退休，是否忽视甚至“歧视”了其他妇女的权利？答案是否，原因是现实而无奈的：在现有的政策框架下，只有这一部分妇女的同龄退休权利才有可能争取和维护，而其他妇女还没有类似的空间。此外还有这样一种疑问，即如果对这一部分妇女实行同龄退休，是否会影响到其他妇女也得同龄退休，然而她们可能并不想这样？答案也是否，因为她们的身份、级别、岗位不同，目前所面对的退休政策是不一样的。或者更明确地说，这种同龄退休主张不牵涉妇女内部的意愿差异和利益冲突。当然更进一步的主张是在所有情况下男女均应同龄退休，因为以性别为由的区别对待是一种明显的歧视，即使区别对待的初衷是保护或优待。对此《妇女权益保障法》已有规定：“各单位在执行国家退休制度时，不得以性别为由歧视妇女。”另外，还应该彻底取消僵化过时的身份和级别划分，仅以职业和实际岗位确定退休年龄。日前新闻已报道，劳动部正在考虑逐步延长男女退休年龄至65岁，这一将延迟退休与同龄退休结合起来的激进设计引起了强烈的争议，许多人提出这不符合一部分人的意愿，应该允许人们自愿选择是否延迟和同龄退休。将人群的差异性愿望纳入退休制度改革的考量中、保持退休年龄一定程度的灵活性确实重要，但是这些人士忽视了一个事实，那就是，目前中国妇女普遍只有比男性早退休的“权利”，却没有同龄退休的权利，在这种情况下她们还根本谈不上什么自愿选择。只有首先给予妇女同龄退休的权利，然后她们才有自主决定是否行使这种权利的可能性。所以基准的问题或许是简单的：妇女到底有没有和男性同龄退休的权利？妇女符合政策的同龄退休要求是否应该受到支持？权利视角要求我们回归到当事人的主体，回归到公平对待的出发点上去看待社会问题，而不是用想象中的意愿差异或利益冲突去抵挡基本权利的实现。决策者尤其应该承担起自己的责任，为妇女及所有人平等享受劳动权利提供更好的制度保障。 此日志来自QQ邮箱！方便快捷写Qzone的新方式，详情请进>> ]]&#62;]]></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CDATA[<span style="color:#000000;font-size:13px;font-family:'Verdana';line-height:1.8em;"> <br /><span style="font-size:13px;font-family:'Verdana';line-height:1.8em;"><span style="font-size:13px;font-family:'Verdana';line-height:1.8em;"><span style="font-size:13px;font-family:'Verdana';line-height:1.8em;"></span><wbr /> <br />该文针对新京报2008年10月4日《延时退休：让妇女自己选择》<a href="http://www.thebeijingnews.com/comment/zonghe/1044/2008/12-04/008@020101.htm" target="_blank">http://www.thebeijingnews.com/comment/zonghe/1044/2008/12-04/008@020101.htm</a><wbr /></p>
<p><span style="font-size:13px;font-family:'Verdana';line-height:1.8em;"> </p>
<p>北京市《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修订草案送审稿）中关于“适当延长女性处级以上和女性高级知识分子的工作年限”的规定，再一次让人们关注延迟退休的问题。<br />不过，我想提醒的是，该送审稿所涉并非一般的延迟退休，而是一部分妇女在现有政策下理应享有的同龄退休权利，它不会导致普遍延长工作年限或者妇女退休年龄超出现有政策规定。<br />同龄退休问题的根源在于中国大多数情况下男女不同龄退休，差别在<span style="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line-height:1.8em;">5-10</span><wbr />年不等，这其中，只有处级以上干部和高级女知识分子的同龄退休问题才凸显出来，原因是有关政策允许她们在本人自愿、能坚持正常工作的情况下同龄退休，而这一政策却并没有得到全面贯彻，引起了许多纠纷甚至诉讼，由此才导致在退休普遍不同龄的情况下，同龄退休却似乎成了这些妇女的专属议题。<br />以上介绍或许有助于我们澄清这样的误会，即仅主张一部分妇女同龄退休，是否忽视甚至“歧视”了其他妇女的权利？答案是否，原因是现实而无奈的：在现有的政策框架下，只有这一部分妇女的同龄退休权利才有可能争取和维护，而其他妇女还没有类似的空间。此外还有这样一种疑问，即如果对这一部分妇女实行同龄退休，是否会影响到其他妇女也得同龄退休，然而她们可能并不想这样？答案也是否，因为她们的身份、级别、岗位不同，目前所面对的退休政策是不一样的。或者更明确地说，这种同龄退休主张不牵涉妇女内部的意愿差异和利益冲突。<br />当然更进一步的主张是在所有情况下男女均应同龄退休，因为以性别为由的区别对待是一种明显的歧视，即使区别对待的初衷是保护或优待。对此《妇女权益保障法》已有规定：“各单位在执行国家退休制度时，不得以性别为由歧视妇女。”另外，还应该彻底取消僵化过时的身份和级别划分，仅以职业和实际岗位确定退休年龄。<br />日前新闻已报道，劳动部正在考虑逐步延长男女退休年龄至<span style="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line-height:1.8em;">65</span><wbr />岁，这一将延迟退休与同龄退休结合起来的激进设计引起了强烈的争议，许多人提出这不符合一部分人的意愿，应该允许人们自愿选择是否延迟和同龄退休。将人群的差异性愿望纳入退休制度改革的考量中、保持退休年龄一定程度的灵活性确实重要，但是这些人士忽视了一个事实，那就是，目前中国妇女普遍只有比男性早退休的“权利”，却没有同龄退休的权利，在这种情况下她们还根本谈不上什么自愿选择。只有首先给予妇女同龄退休的权利，然后她们才有自主决定是否行使这种权利的可能性。<br />所以基准的问题或许是简单的：妇女到底有没有和男性同龄退休的权利？妇女符合政策的同龄退休要求是否应该受到支持？权利视角要求我们回归到当事人的主体，回归到公平对待的出发点上去看待社会问题，而不是用想象中的意愿差异或利益冲突去抵挡基本权利的实现。决策者尤其应该承担起自己的责任，为妇女及所有人平等享受劳动权利提供更好的制度保障。</p>
<p></span><wbr /></p>
<p></span><wbr /><br /></span><wbr /><br /></span><wbr /></p>
<p><span style="filter: glow(color=#FF6600,strength=3);color:#FFFFFF;display:inline-block;line-height:1.8em;"><a href="http://mail.qq.com/zh_CN/htmledition/announcement_qzone.html" target="_blank"><span style="color:#FFFFFF;line-height:1.8em;">此日志来自QQ邮箱！方便快捷写Qzone的新方式，详情请进>></span><wbr /></a><wbr /></span><wbr /> <!--v:3.2--> ]]&g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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